最近,中国法院的一项裁决在版权法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,特别是在涉及人工智能生成图像方面。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定,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一系列图像展现出“原创性”,并反映了人类的创意智力投入,因此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。
法院强调,人在定义人工智能模型的参数和最终图像选择中起到了关键作用。这一过程表明,输出结果是他们智力贡献的产物,体现了法院所称的原告的个性化表达。
这一裁决与西方法院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,后者通常因缺乏人类作者而拒绝对AI生成作品提供版权保护。香港大学法学教授Angela Zhang在社交媒体上表示,该裁决显示了中国在人工智能监管中采取“促进增长、友好商业”的立场。与中国严格控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看法相反,Zhang认为初期的监管措施在立法过程中已被放宽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临时措施实施后不久,政府授权包括百度和商汤科技在内的八家中国公司推出其AI聊天机器人。
人工智能图像的智力投资
此标志性案件由原告李先生发起,他使用人工智能模型创作了一张日本学生“偶像”的图像,并在小红书—一个类似Instagram的社交平台上分享。随之而来的是,有博主未经李先生同意盗用该图像,制作变体并发布,导致李先生提起了版权侵权诉讼。
北京互联网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主张,认为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符合“原创性”标准,并包含明显的人类智力贡献。法院认可李先生在角色设计、提示选择和最终图像选择上的投入。
法院指出:“当人们使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像时,实际上仍是人们使用工具进行创作。”法院进一步表示,生成的图像充分反映了个人的原创智力投入,理应被认可为值得版权保护的作品。
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变革
传统上,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很难获得版权保护。在美国,曾有一个关于漫画的案例获得了版权保护,但后来被美国版权局推翻。在该案件中,艺术家Kris Kashtanova获得了叙述的版权保护,但图像本身则未获保护。
美国法院一直坚持这一立场,拒绝与AI生成图像相关的版权索赔。此外,原告Stephan Thaler试图获得AI生成发明的专利保护,但在美国、英国和欧洲均被拒绝。迄今为止,仅南非允许人工智能系统获得专利保护,尽管其专利法中并没有对发明者的正式定义。
中国的这一裁决可能预示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新方法,可能会影响全球关于版权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讨论与政策。